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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区青春驿站及党团工作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信息管理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217

学生社区青春驿站及党团工作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LSZZB2023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生社区青春驿站及党团工作室建设(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学生社区青春驿站及党团工作室建设(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2.1.2建设规模:  527.25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40,高于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学生社区青春驿站及党团工作室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05月至 202310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备注:投标人须道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情况,查询结果页面放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将被取消预审(合格)资格、投标及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127日至20231212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1730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5.2.1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扫描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劳动合同和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社保中心出具的20235-202310月的参保明细(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3获取地址:

5.3.1 现场报名: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206室;

5.3.2 邮箱:19844692@QQ.com,发送报名资料后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电话:15905136759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

5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5月至202310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复印,如果复印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2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3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

7.3.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8%。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3.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签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  

 

    编:222000

人:杨老师

    话:15261310912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

大厦B1206

    编:222000    

人:季工      

    话:0518-85805869

    真:    /            

电子邮箱:    /                     

                                                 

                                                      2023  年  1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