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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者:信息管理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34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工程设计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工程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2.3规模:单项设计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一标段,市政设计(道路、桥梁、强弱电、监控网络、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给排水等);二标段,建筑工程设计(构筑物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等工作,具体设计工作任务下达及安排以学校职能部门书面通知为准。

2.4服务期:365天(合同工签订之日起算起)

2.5设计周期:中标人自接到甲方的设计服务项目后十日内必须完成方案设计,十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要求。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所有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8本项目最高限价:设计费率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的4%(其中预算价10万元及以下项目设计费统一按3000元计费(此项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下浮)),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

一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一标段和二标段可以同时参与,中标不受限制。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2212月至20230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公布为准)。

   2)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0706日至20230713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11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500/标段。

4.2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7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11层会议室

6. 资格审査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且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12月至20230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本项目釆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

联 系 人:老师

联系电话:15261310109

代理机构: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11楼

联系方式:刘工  0518-8515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