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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者:信息管理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次数:35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工程监理,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2.2最高投标限价:按完成监理项目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的2.5% 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2.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项目概况:2023年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校区内维修改造项目、装饰装修、景观绿化提升、景观配套设施、电气、给排水和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2.6招标范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并配合至审计结束期间的“三控: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控制”、“三管: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第 35 号文规定、(2019)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35 号文规定、 (2019)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9其他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 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 投标人拟报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6个月(202211-2023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6)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 23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备注: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投标人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606日至2023612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将下列报名资料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821475053@qq.com,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转账或者电汇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户名: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玉龙支行,账  号:327006027013000049736),售后不退。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4)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至少包含202211月至202304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5. 时间节点

    5.1开标时间为:2023626 15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11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胶装密封完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在20236261500分前送至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11层 刘工收,联系电话:15161377010),建议顺丰或EMS ,请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提前送达,显示签收后,请与代理公司确认。

注: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软件,不见面开标会议在开标截止时间准时开始,因网络等其他任何原因未参与者,视同默认开标结果。授权委托人提前1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不见面开标(入会口令:377 790 995)。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响应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6.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陈老师

    话:152613101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郁州南路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11

联 系 人:刘工

    话:0518-8515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