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者:信息管理发布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556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本项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审计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2项目概况:连云港师专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学校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室外绿化、附属工程及装饰(修缮)、室内外日常维修等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价进行审核。其中,室内外日常维修工程主要包括宿舍、教室、办公区等建筑内外的日常零星维修,因零散、量小,一般每两个月集中作为一项工程进行审核。每年项目数在15到30项之间,20万元以下项目约占总项目数的70%。年送审总额在300万元左右。(仅供参考)

2.3造价咨询服务提供商应根据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通过查阅学校提供的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竣工决算书(施工单位编制)等文档,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审核确定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审核工程造价,在承诺天数内编制、提交工程造价审核报告。招标人根据需要,对工程咨询结果进行复审时,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苏建协【2022】7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关于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收费的办法,由基本费和效益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费以“送审工程项目造价”为基数、效益收费以“核减额”为基数按项目计费,并约定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最低收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经双方核对确认的已审结项目实际金额,按年度支付。

2.5服务期限:两年(2023年7月-2025年6月)。

2.6招标控制价:执行苏建价协【2022】7号收费标准的70%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0-20233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其它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517日至2023年05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11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500元。

4.2、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11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5261312991

8.2、代理机构: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11楼

联系方式:刘工  0518-8515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