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各教学楼修补部分水磨石地面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各教学楼修补部分水磨石地面项目
二、采购预算: 7.5万元(报价低于预算的为有效报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见附件3)
2.工期:15天
3.交付地点: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自行对照如下资格条件并对此负责,提交报价文件时无须提供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五、开启时间、地点及评审原则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10:3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A304室
3.评审原则:满足项目需求的最低价成交(本公告为承办部门采购公告,中标结果由承办部门另行通知、公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26131072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七、请供应商按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在开启时间前送达。
八、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材料要求:
(1)询价单空白处全部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1);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附相应详细报价(总价低于预算价,附件2);
(4)服务承诺书:包含询价单里所有内容的承诺。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装入密封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投标的还应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否则不予接收。
3.开标前送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A310室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3年8月17日
附件1: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报价单
项目编号 | LSZHQ20230028 | 项目名称 | 各教学楼修补部分水磨石地面项目 |
采购方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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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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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内容 | 1.需求清单:见附件2。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人员要求: (1)服务配置:自备人员及完成全部内容的工具、耗材及车辆,如有大型机械需提前报备。 (2)人员安全:中标人全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均有中标人负责,如发生的纠纷或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法律追责,如损坏采购人的设施,需照价赔偿。 4.工期:15天 5.验收标准:见附件3 6.质保期:1年 7.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 ||
供应商报价 | 本次报价为供应商唯一报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最高限价:7.5万元以下。 报价(大写): ,(小写): 。 报价包含货物的报价、人工安装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供应商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制
附件2:
各教学楼修补部分水磨石地面详细报价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一楼 | 1331.03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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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楼及以上 | 1256.43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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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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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各教学楼修补部分水磨石地面要求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处理要求 | 具体工艺 |
1 | 一楼 | 1331.03m2 | 1.修补地面 2.打磨翻新; 3.抛光打蜡; 4.清理干净 | 1.对原有水磨石地面进行清洁和检查,所有开裂地面彩色石子和白水泥进行找补,保证无死角,无漏缺; 2.整体面积粗中细三遍打磨,找补一次,保证无缝隙; 3.水性亮光抛光蜡打蜡,丝绸布整体满涂抛光; 4.清扫施工面,清运垃圾(含因施工造成喷溅到墙面的污渍及地面积水)。 |
2 | 二楼及以上 | 1256.43m2 | 1.打磨翻新; 2.抛光打蜡; 3.清理干净 | 1.整体面积粗中细三遍打磨,找补一次,保证无缝隙; 2.水性亮光抛光蜡打蜡,丝绸布整体满涂抛光; 3.清扫施工面,清运垃圾(含因施工造成喷溅到墙面的污渍及地面积水)。 |
3 | 质保期 | 1年 | 质保期内,无人为原因任何问题免费修复 | |
4 | 验收标准 | 1.外观:整体光滑呈镜面感,无明显裂纹,沙眼和磨纹,石粒均匀显露,与原有地面颜色一致,图案清晰,分格条牢固显露清晰,顺直; 2.细节:与墙面或其他接缝处,(墙地一体化除外)应平顺密实,无较大范围的空隙; 3.强度:地面修补处用小锤轻击检查,水磨石面层和底层结合牢固,防尘、防污、耐磨; 4.有坡度设计要求的应用专业仪器进行测试,确定符合要求。 |